树木与人类的生活休戚相关,它们不但能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还能给我们带来耳目一新的清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也愈发显得重要,因而国家也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规,比如禁止偷采滥伐等。近年来,人们的环保意识也逐渐在增强,对于树木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在林区都会设有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及专门公安机关,村镇、林场等都配有护林员。肆意破坏树木的现象得到了明显的遏制,但并没有杜绝。
年3月8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起“伐树被公诉”的起诉书。起诉书表明,年12月5日20时,贵州遵义凤冈县男子唐某江因为生病急需用钱,就想到砍伐自家山林里的楠木树卖钱治病。于是带着工具将自家山林内的一棵地径为32cm的楠木树砍伐。他楠木下成两米左右的4节木材,然后将其留在现场回家休息。当晚,原护林员杨某询问其是否有砍树,他矢口否认。因害怕砍伐一事暴露,次日唐谋江即赶往广东打工。年11月23日,唐某江被凤冈公安局民警抓获。经查,其砍伐的楠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自家种植的树难道不能砍伐吗?此事一出,众网友议反问:我家的树我不能砍,谁能砍呢?这是对法律的误读。林区或者山区的人们大都会种植较多树木,其中不乏经济林。他们的目的并非为了种树而种树,而是希望等到成材时能够出售,就像农民种稻子一样,拿它们换取钱财。如果绝对不准砍伐,那大家种植树木的积极性也就没有了,而且也不利于生态循环。依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如果采伐的是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所以,采伐是可以的,但是要提前申报并获得采伐许可才行。#遵义身边事#
那么,唐某江采伐的是自家山林的树木,为何会构成犯罪呢?因为他所采伐的树木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而非普通树种。如果是普通树种,一般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加倍处罚。为了保持生态和物种平衡,国家在立法时对于珍稀植物进行了特殊保护,比普通树种的保护力度更大。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唐某江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就进行采伐,虽然是自家的树木,也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唐某江确实是急用钱救命,要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能等得及吗?
配图需要,请勿对号入座根据检方的起诉书显示,提起公诉的“依据”是:“被告人唐某江为了砍伐楠木出售牟利,非法采伐自家山林内的楠木一棵,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唐某江对于自己砍伐树木的事实是供认不讳的,但问题不在于是否砍伐,而在于其犯罪目的和动机的深层次的矛盾。从表面来看,唐某江砍伐树木的目的就是为了卖钱。可是,他为什么要牟利呢?原来是因其生病急需用钱,此时如果把其牟利与其他人的盗伐牟利行为等同,显然是不合适的。法律不能苛求行为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仍然会理智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保护树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最终还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下去。虽然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执法的人应当是有温度的。唐某江砍树违法,但是其动机为了治病,所以情有可原。鉴于以上,起诉书也表明唐某江能够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唐某江除了法律意识淡薄外,还有自身的客观困难。所以,如何优化采伐许可的流程也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也希望大家牢记采伐前一定要办证,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