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我们有春蕾姐姐保护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3月3日,凤冈县开展了“‘春蕾姐姐’信箱”“‘春蕾姐姐’联系公示牌”挂牌活动,标志着该县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春蕾工作室”的“春蕾姐姐”在各校正式“上岗”。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多发易发,为打击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凤冈县在年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专项行动”,把高检院、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

据悉,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机构,设立了“春蕾工作室”,由该院7名女检察官担任“春蕾姐姐”,负责联系全县14个乡镇的所学校(含幼儿园)。制作了“‘春蕾姐姐’信箱”和“‘春蕾姐姐’联系公示牌”,公布24小时咨询(举报)电话,全天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并接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举报线索,及时分流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

活动当天,该院已在凤冈县第五中学、凤冈县特殊教育学校、凤冈县第四小学、民办英华幼儿园、鱼塘完小、船头完小等学校悬挂“‘春蕾姐姐’信箱”和“‘春蕾姐姐’联系公示牌”。此外,该院还将陆续到全县其他所中小学(幼儿园)挂牌,预计3月15日前将全部挂牌完毕。届时,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均可以随时向“春蕾姐姐”咨询,也可以向“春蕾姐姐”举报,让孩子们感到“检察官就在身边,我们不再害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谢国欢

编辑李洋

编审陈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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