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就公路安全发出检察建议

日前,凤冈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该县S省道天桥至河闪渡路段漆坪村附近公路塌陷长期未得到整改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经调查发现,凤冈县天桥镇街道至河闪渡公路路段,其中一处因山体滑坡,导致公路路面受损,相关部门虽临时修建了护栏,但地质灾害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尚未排除。另一处公路也因地质灾害导致路面严重塌陷,本是双向车道,但因塌陷一直未得到有效修补仅能一车通过,且该塌陷路段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群众出行有较大安全隐患。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公路建设及公路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对全县范围内因地质灾害等因素造成公路受损、影响公路畅通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予以处理,确保公众出行安全,推动乡村振兴。

目前,该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编制方案,积极进行整改。

通讯员罗俊彬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李洋

编辑吴浩宇

编审陈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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