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
1.招生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孟津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城区各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2.招生对象:C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招生计划
本学年,一年级共招生人。
三、招生条件
1.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
第一批:房户一致。适龄学生须有辖区户口、辖区内有固定住房(房产证、协议等)。
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须持三代辖区户口本及户主房产证。
第三批:有房无户的同一行政区的学生,须持户口本及父母房产证。
第四批:有户无房。须持辖区户口本及现住所有关租赁协议。
2.进城务工子女须持有辖区居住证(由城关派出所开具),固定租赁住所相关协议及父母一方的居住地所在社区的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可到所在辖区学校就读。
3.对驻孟部队军人子女,可根据本人要求安排就读。
四、招生时间安排
1.8月25日:符合招生条件第1条、第3条的适龄儿童父母持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到。
2.8月26日:符合招生条件第2条的进城务工子女父母持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到。根据学校剩余名额,招满截止。
温馨提示
1.凡在招生中提供虚假学生信息及证件,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已在其他学校上过一年级的学生坚决不能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3.所有户口本复印件需将户主和学生信息复印到一页上,相关证明材料要有复印件。
4.招生期间学校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5.学生监护人不能照顾,在辅导班寄宿的学生不予招收。
6.报名期间需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校报名。
7.凡属于精准扶贫户子女,另须携带明白卡原件及复印件,农商银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子女页复印一页上)。
特此公告
孟津县第三实验小学
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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