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凤冈县一位村民家养的狗,挣脱绳索后跑到邻居家牛圈将3头牛咬伤。一个月后,其中一头牛死亡。围绕牛的死因及赔偿问题,两村民各执一词。8月底,凤冈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狗主人赔偿元。
今年3月16日3时30分许,凤冈县石径乡青滩村村民安某银、张某宜所饲养的一条狗,在挣脱绳索后,跑到邻居安某福家牛圈内将3头牛咬伤。安某福及妻子听到牛的叫声后,起床查看情况并驱赶狗。在驱赶的过程中,安某福及妻子被狗咬伤,最终安某福将狗打死。
事发后,安某福及妻子到防疫部门注射医院接受治疗。安某福向凤冈县公安局石径派出所报警,并向青滩村委会等部门报告此事。当地进行了调查,并将狗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咬伤的3头牛,作隔离观察。
4月19日,在被狗咬伤一个月后,安某福家一头即将产仔的母牛,出现不食饲料、流口水等症状。经当地兽医诊断,牛患疑似巴氏杆菌病,兽医对牛采取中西医结合方式进行对症治疗。
4月21日上午,这头牛出现狂躁不安、四处碰栏、无力站立等症状,并于次日死亡。经相关部门称重、估价,该牛价值为元,后相关部门对死牛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安某福认为,安某银家狗咬牛,是导致牛感染狂犬病死亡的主要原因,安某银应当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但安某银则称,牛死亡的原因并不明朗,现有证据不能确认是自家狗咬所致。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安某福向法院提起诉讼。
凤冈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安某银饲养动物拴绳不牢固,是导致狗跑出咬伤牛的主要原因。结合庭审证据,导致安某福所饲养的牛死亡,有两个原因:一是被狗咬伤,二是安某福所饲养的牛本身患有疾病。但现有证据尚不能确认,导致该牛死亡的原因力大小,法院酌情判决各承担50%的责任。
法院结合事发时期当地活牛行情,测算该牛及即将产出的小牛总价格为元,并判决由安某银承担50%的责任。8月底,法院一审判决安某银向安某福支付元赔偿。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