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凤冈偷运公司价值11万元钢筋去卖4人

贵阳网讯近日,遵义市凤冈县法院审理了一件职务侵占罪案。当地某建筑公司4名员工,看中高速公路项目部价值11万余元的钢筋并偷偷运出去,在半路被警方抓获。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对4人判刑。

庭审现场

被告人尹某、曹某、罗某、阳某均系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根据公司安排,4被告人均在凤冈县境内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工地务工,其中罗某从事公司材料管理工作。

年2月8日下午,曹某、罗某、尹某等人聚餐时,曹某提议将公司存放于项目部工地的钢筋运出去销售,销售所得平分。当晚23时许,罗某将其保管的1号钢筋场的钥匙以及该项目部一辆吊车的钥匙交给曹某、尹某。

拿到钥匙后,曹某与尹某将1号钢筋场内7捆钢材原材吊起装到吊车内,然后驾车驶离现场。阳某知情后,也主动参与其中,想分一杯羹。

行驶途中,因吊车的车灯出现故障,尹某不敢驾驶,并将车停放至2号钢筋场门口。尹某、阳某修理车灯,但未修好。为了达到将钢筋外运的目的,尹某驾驶吉普车引路,阳某驾驶吊车载着曹某跟随其后往思南县方向行驶。当曹某等3人行驶至思南县某镇一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指认作案现场

到案后,4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经鉴定,涉案钢材价值11万余元。

凤冈法院审理认为,4被告人利用被告人罗某保管其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根据4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元;对其余3名被告人均以职务侵占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

编辑:宋德政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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