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卖特产有奖?!
在珠海香洲区对口帮扶遵义凤冈县的契机下,
为做好消费帮扶工作,
近日,凤冈县出台了
《凤冈县消费扶贫农产品奖励扶持方案》,
奖励扶持资金总计万元。
据香洲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练绍义介绍,遵义凤冈县出台的《凤冈县消费扶贫农产品奖励扶持方案》,目的是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在珠海市香洲区等大湾区市场开设农特产品体验店、直营店等,销售凤冈县优质农特产品。该方案明确,对香洲区市场经营的民营主体(线上线下),线上销售额达30万元以上,线下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5%进行奖励。
欲申报的主体即日起通过电话—联系凤冈县经济贸易局进行线上报备登记。(若企业联系时遇到困难,可到香洲区商务局咨询和协助办理。)具体方案如下:
凤冈县消费扶贫农产品推广奖励扶持方案
奖励扶持对象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经营主体(线上主体和线下主体),其中有东西部协作任务的国有企业不享受奖励扶持政策。
奖励扶持政策标准
(一)线上主体。
1.针对珠海市香洲区从事凤冈县农特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销售推广的电商平台、网上店铺及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的主体。
2.在年项目批复之日起至年11月30日期间,销售金额达30万元以上。
3.待审核通过后按销售额的5%进行奖励。
(二)线下主体。
1.针对珠海市香洲区从事凤冈县农特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销售推广的主体。
2.在年项目批复之日起至年11月30日期间,销售金额达50万元以上。
3.待审核通过后按销售额的5%进行奖励。
奖励兑现方式
1.此方案奖励扶持资金总计万元。
2.用于支持“年凤冈县农特产品珠海推广项目”实施期间,符合奖励扶持范围、奖励标准的主体,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扶持。
3.在所有符合奖励扶持标准的企业中采取以实际销售额从高到低依次奖励,直至扶持资金兑现完毕,且兑现金额只舍不入取整数(若出现奖励扶持资金剩余一定金额,有两家企业符合奖励扶持标准且销售数据相同,则按企业扶贫产品数量占比多的进行奖励)。
奖励扶持政策申报程序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欲申报的企业或个体主动到凤冈县经济贸易局报备登记,同时收集整理每月销售数据的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凤冈县经济贸易局,并接受其审核监管。
(二)凤冈县经济贸易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对企业每月报送数据审核验收,并将最终验收结果在凤冈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后,若无异议,按验收数据予以兑现。
奖励扶持政策审核资料
(一)线上主体。
1.需提供营业执照、订单信息、快递物流信息、发货单、发票、银行流水等相关佐证资料。
2.营业执照注册地需为珠海市香洲区。
3.销售数据需得到香洲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线下主体。
1.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企业相关资质与证明、农产品订货单、出库台账、发票、银行流水等相关佐证资料。
2.营业执照注册地需为珠海市香洲区。
3.销售数据需得到香洲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相关要求
(一)本奖励方案所涉及的相关订货单、出库单、发票、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以凤冈县经济贸易局和乡村振兴局审核结果为准。
(二)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危害食品安全、侵权、刷单、数据作假、商业贿赂等行为,并经有关单位查实的,不得享受以上奖励扶持政策,对以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凤冈县经济贸易局和乡村振兴局所有。
凤冈县经济贸易局凤冈县乡村振兴局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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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苇婷
初审:杨莹、郭君
复审:蔡振丰
来源:香洲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