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如何严厉打击屡禁不止的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如何推动凤冈全县渔业资源保护,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此,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积极助推全县渔业资源保护。 凤冈县地处乌江流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监管保护,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内容。
凤冈县县级河长、检察长、镇级河长共同巡河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极少数不法分子的毒鱼、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致使河道野生渔业资源遭受破坏,影响了河道生态环境。针对此类情况,为打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局之仗,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实落地,凤冈县检察院经调查后,向县农业农村局及案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天然河道渔业资源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河长制,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对建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判,依法积极履职。
凤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巡查,落实检察建议
首先,该局加大了渔业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在全县天然河道重要水域、主要交通线、集镇安装了永久性禁止毒鱼、电鱼、非法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凤冈县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通告》铝板反光标识牌块,实现了宣传全覆盖。为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印发了余份《凤冈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在全县天然河道重要水域,渔具销售店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制作宣传录音进行宣传。
凤冈县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落实渔业资源保护检察建议
其次,该局加强了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力度。围绕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巡查天然河道重要水域,检查渔具店、超市等是否销售禁用渔具,检查餐馆、酒楼、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场所等是否有野生鱼销售,每月开展一次暗访暗查工作。 目前,该局已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渔业违法案件3起,配合进行网具鉴定案件5起,鉴定渔获物(鱼类)3起,制作生态修复方案1起。再次,该局积极筹划,争取项目资金在重要的河道、码头、路口安装监控设备,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护渔兴渔。目前已完成14个镇乡的地点信息收集工作,预计全县安装处。
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安装禁渔公告牌,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同时,该局牵头召开了凤冈县年履行渔业资源保护监管职责工作会议。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及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群策群力,形成了监管合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检察建议的落实。琊川镇等乡镇人民政府在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的同时,通过赶集天发放宣传单、在河道增加标语等方式加强了辖区范围内的渔业资源保护宣传。通过各部门各乡镇齐抓共管督促落实,有效增强了检察建议的监督质效,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期待,为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
通讯员何仁良
编辑李洋
编审陈富强唐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