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财政厅、省民宗委下达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和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万元,进一步改善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黔西南州册亨县冗渡镇大寨村。省民宗委供图
其中——
遵义市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
六盘水市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30万元;
安顺市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30万元;
毕节市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30万元;
铜仁市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60万元;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60万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60万元;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获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30万元。
省财政厅、省民宗委要求,各地要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和公示公告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贵州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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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每月可领~元,贵州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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