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孩子被撞,反而担主责遵义交警正告各

近日

凤冈县一个小孩横穿马路

被一辆黑色轿车撞倒

现场看得人心惊不已

,时长00:22

据核实,该小孩杨某放学回家经过茶海之心大道时,因心急不想走斑马线,便快速跑进车流中,导致驾驶人杨某某避让不及,将小孩杨某撞倒在地。事发后,驾驶人杨某某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并将小孩送医检查。所幸,经医生检查,小孩杨某并无大碍,只是软组织挫伤。

经过调查后认定,小孩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之规定,应当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杨某某因未确保安全,应当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这样的事故

小编每次看到都心疼

看好孩子!看好孩子!看好孩子!

并不是每一次都能无大碍

事实上

横穿马路真的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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